第一条系是学院开展教师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。为了更好地开展专业建设和各项教学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系主任的作用,进一步明确系主任的职责权利,特制定本工作条例。
第二条系主任任职条件为:热心于学院公共服务工作,具有一定行政管理和教学组织经验,工作责任心强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。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第三条 系主任在学院统一领导下,负责系科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,其工作向学院办公会负责。
第四条
系主任的职责范围
1. 教学规划与专业建设
(1)研究并参与制定本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培养计划;组织实施本专业的培养方案;
(2)拟定本系教师教学工作量细则与教师立德树人绩效评估体系;
(3) 做好专业教师团队建设与人才规划,对引进教师有建议权。
2. 教学组织与日常工作
(1)制定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计划,组织实施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改革,设计“十百千”优质课程建设,组织优秀教材申报。
(2)召开本系教师会议(每学期不少于1次),定期组织教师教学研讨会议(每学期不少于3次)。
(3)制定和组织本系教学团队建设规划,确定本系教学团队负责人和专业教师配备,领导教学团队开展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。
(4) 组织与安排本系的日常教学工作,安排课程开设及人选、落实本科生导师制、教学任务分配等方案,安排青年教师助教与听课工作。
(5)安排好第二课堂、专业实践、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工作。配合全媒体实验中心的规划与建设。
(6)组织本系教师指导学生参与竞赛或报奖工作。
3. 教学监督与评估工作
(1)对本系教学质量与教风建设的监督与考评,及时听取并反馈督导组的听课意见,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、改善教学效果。
(2)关心本专业学生成长,参与学生学业预警工作,重视学生专业思想培育。
(3)负责组织对本系教师进行年度教学工作量与业绩考核,就其使用、培养、晋级、奖惩行使建议权。
(4)负责教学方面活动与评奖的院内推荐工作。
4. 做好系科对外交流工作
(1) 做好系科对外交流计划,策划专业国际化交流与建设活动。
(2)组织参与专业所在学科的重要会议,策划与组织本系专业方向的专家咨询会。
5. 经费管理工作
学院用于本科教学的各项教学经费,按比例授权给各系主任,并由各系主任负责初期管理、审批和使用,每学期预算与使用情况向学院办公会报告。
6. 其他行政工作,包括学院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选、本系教师年终绩效评定及推优等。
第五条系主任每年教学工作量减免1/3,系主任可设一名系主任助理。
第六条本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解释权归学院院务委员会。
新闻传播学院
2019年10月11日